恳请河北高院院长彻查:周永康余党罗织罪名、刑讯逼供、党同伐异

2021-05-10 12:38:29  来源: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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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黄明耀院长:
                         您好!

       我叫赵恩亭,原黄骅市政府党组成员、黄骅市长助理、黄骅市城投公司总经理、黄骅市财政局党组书记、黄骅市委委员。今向您反映时任黄骅市委书记潘海瀛(现任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在周永康余毒周本顺(已被判刑)支持下,干预司法,指示其马仔——黄骅市检察院检察长赵广杰(已被纪委调查)捏造事实,罗织罪名,采取有罪推定、刑讯逼供等手段陷害我。

      周永康余毒党同伐异
      2013年11月,潘海瀛由黄骅市长刚转任黄骅市委书记第9天,就排除异己,宣布将62名领导干部升3级工资吃空饷。被中央电视台、新京报等媒体暴光后,给予潘海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此举实为借机党同伐异,但潘海瀛因受到原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组织部长梁滨的保护,得以保留原职,没有调离黄骅市。
      2014年3月2日,周本顺赴北汽集团黄骅汽车产业园视察。期间周本顺告诉潘海瀛,表示要让潘海瀛继续留在黄骅主持工作。这无疑是给潘海瀛吃了一颗定心丸。之后,他就开始利用手中职权,对和他意见不同的干部采取疯狂的报复。
      这些遭迫害的干部中就包括我。周本顺赴黄骅后大约20天,潘海瀛干预司法,对我这个时任正科级干部采取异地关押、有罪推定、刑讯逼供等手段,最终罗织罪名将我陷害入狱。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我在前文所述,我不是潘海瀛的嫡系,他就逼我们退二线吃空饷,我没有选择服从分配(要求调动)。

      有罪推定,先关后查
      2014年3月26日下午2点,我被黄骅市检察院反贪局突然叫走。此前既没有初步侦查,又没有立案。
      我被带到沧州市检察院一层办案室开始了连续25个小时不间断地讯问,讯问人是一个叫高志强的人,该人系黄骅检察院反贪局的法警,冒充检察官办案。到了3月27日下午3点停止讯问,等待领导下一步意见,结果沧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胜喜根据讯问结果认为我无罪,要求办案组立即放人。黄骅市检察院马上向潘海瀛紧急请示,潘向沧州市检察院领导担保,由黄骅市反贪局继续调查,早晚找出我的事来。黄骅市检察院就以我涉嫌滥用职权、挪用公款的名义,将我指定场所监视居住。后来两个罪名全部撤销,又以挪用公款罪逮捕,冤假错案就这样进入了违法办案的程序。
      把我异地监视居住的第3天和第16天,即3月29日和4月11日,黄骅市检察长赵广杰来到我所在的沧州市电力培训中心206房间说:“潘海瀛书记说了,不要说你是政治问题,要从经济上弄你,说你这么多年经手了30亿资金,不可能没有问题,还专门批给检察院100万元办你案的经费。那天我们一起来沧州市检察院喝酒,因为你父亲上访,气得潘书记端酒杯时,手都哆嗦,让我想法找出你的毛病,判你10年以上。我就先把你弄在这里监视居住半年,不信查不出你的事来,不行就再走程序查你一两年,不行还可以延期。我先查城投公司,再查(你任职过的)农业局,实在不行就接着查财政局。我们是国家机器,是专门干这事的人,有的是时间。咱们走着瞧,黄骅检察院今年有13个办案指标要完成,你的案子就给我凑数了。”
      4月17日17时54分,也就是我被监视居住的第23天,黄骅市反贪局长李东红对我说:“我现在没有证据,等我找到证据再动你。我先把白云升弄进去,不就什么都有了吗。我把你家人和跟你关系好的人都抓起来,他们会交代你的事。”
      我说:“你问的事纪检委已经查过了,已证明我的清白。”
       李东红说:“纪检委是干什么的,他们会办案吗,别说共产党这点事,纪检委弄的材料不笑死人吗,真丢人,要不然潘书记怎么让我们查你。”
      以上情况均有录音录像为证。沧州市检察院技术处存有原始同步录音录像。

      刑讯逼供 罗织罪名
      办案人员对我采用熬、打、冻、饿、骂、锁、转、换等刑讯逼供以及威胁、引诱等惨无人道的手段。
      一是熬。每次讯问都是在夜间进行,不让我休息。有两次都是三天不让睡觉,连续75小时讯问。
      二是殴打、威胁。2014年4月5日至22日,时任黄骅市检察院检察长赵广杰在我面前转了一会,突然一只手抓住我的头发使劲拽,另一只手使劲捏我的双腮,使我疼痛难忍。9月4日又捏了我一次,当天晚上我疼得受不了了,在地上疼得打滚,喝了50斤水。就这样连续几个月多次用该方法殴打我,我的两颗后槽牙一颗掉了,另一颗也快掉了。

      在这样不断地严刑拷打下,我自身的基础病持续恶化,但看守所禁止我申请保外就医,给我打了两年杜冷丁。直到我快死了,才让我外出做手术。
      期间,赵广杰还威胁我说要将我家人统统都关进来迫害。我跪在地上苦苦哀求,说看在大家都姓赵的份上不要冤枉我。赵广杰说:“别说五百年前是一家的事。你也没给我送过礼,我委托你给海兴孙老板办的事你也没办成,就别怪我不客气了。你看我,我把钱存在海兴孙老板那里面吃利息又不犯法。”
      三是冻。2014年4月17日至18日,讯问时开冷空调温度只有17度,我在25小时中一共去了14次厕所。而检察院的办案人员都穿棉衣。
      四是饿。在我异地监视居住期间的最后10天,检察长指使法警不让我吃饱。在2014年4月17日至18日讯问期间,共25小时不让我吃饭,导致我休克。
      此后他们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我移送到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看守所。8月12日,经看守所民警多次催促要求让我吃饭,但黄骅检察院仍连续11个小时不给我吃饭。再次把我饿得晕倒了。
      五是骂。黄骅市检察院反贪局长李东红故意折磨、虐待、侮辱我。仅在4月17日至18日,李东红就以骂街、侮辱、贬低人格的方式辱骂我共27次,有黄骅市纪委对李东红的处理决定为证。
      六是转。黄骅市检察院先后将我辗转沧州市检察院办案区、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沧州市电力培训中心、孟村县看守所、南皮县看守所、沧州市看守所、黄骅市看守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看守所,最后转回黄骅市看守所。其目的就是掩盖对我超期羁押、非法拘禁的违法事实。
      七是锁。2014年8月12日至13日,在天津滨海新区第三看守所两个白天的讯问期间,检方人员杨庆和、王志强、高志强(后两人是法警,无权办案)找了一个铁架子,把我带着手铐锁在一个狗笼子里固定住,一动也不能动10个多小时,其中12日全天6个半小时。弄得我浑身僵化、休克,最终让我身患幽闭症。
      黄明耀院长,我受到的迫害,堪比渣滓洞。这就是一起人为的冤假错案,这是周永康残余势力对我的迫害。但我没有屈服于他们的严刑拷打,没有承认这些子虚乌有的罪名,我相信司法公正,坚持申诉。幸喜如今高院已经受理了我的申诉,恳请您对该案指导监督,还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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