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法院无章的判决入狱,致当事人血泪诉冤数年

2021-12-14 19:46:59  来源: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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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建荣,因为其作品多次获奖且获优秀记者奖两次,为百姓讨薪超千万元,为打工者旁听案件数十次而闻名陕北。然而当他耗费七年半写就一部《知青岁月·*****延安情》之后,却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他先是被以谈话为名骗至延川,直接拉到延川看守所铐了起来,被延川县检察院诉至县法院,法院在没有取证调查的情况下,匆匆审判,强迫其按下手印,整个审判过程只读判决书,没有提问,没有要点核实,没有录影录像。此书全因购书单位的请求寄去,总价值七仟余元,缴完国税只剩一仟余元,够得上立案条件吗?法益受到侵害了吗?洽洽相反,如此滥用刑法、枉法裁判行为,难道侵害的不正是“法益”吗?整个审判程序漏洞百出,经不起逻辑推敲。在进退两难之际,又恳求延安中级法院来审,以担当护身符的作用。延安中院对延川公检法的滥用法律、枉法裁判行为,没有丝毫矫正和纠偏,继续把法律当儿戏,不就是为了利益(1.7万元罚款)吗?判决书中称:“公开审理了此案”?可事实是没有一人旁听;即是罪过成立,也应由西安市新城区法院审理,因为书是在西安写就、西安印刷、西安邮寄的,延安法院是否涉嫌滥用管辖权?

     目前,从每份厚达近一斤的上访材料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位正如作家陈忠实评价的“黄土圣地赤子”的陕北文坛硬汉形象,是一位助人为乐胸怀正义的知青形象。但是,延安法院竟然以非法出版罪(后又改为非法经营罪)判刑一年半(在上级法院的干涉下提前释放)。释放证和判决书均没盖有落款的印章,这是否违背法律程序正义?至今,从中央到省上,各级领导的批转很多,延安中级法院院长康天军在2021年11月9日上午接访王建荣时说,将重新研究此案。但至今泥牛入海,杳无音讯!

     无奈之下,只能通过媒体强烈呼吁:上级法律部门责成延安中院及延川法院纠正罔顾事实,涉嫌滥用法律、枉法裁判及违背程序正义的判决!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给受害者一个说法!

      针对王建荣案反映是否属于涉嫌枉法裁判、滥用职权或法律?望政法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机构、纪委监委予以重视并查清事实真相、还政府在民众心目中的公信力!并依法追究到底!

      2013年,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 《意见》就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提出明确要求。 法官案件责任终身制顾名思义,就是法官对自己审理案件的质量终身负责,出现问题后不能因为时间、岗位和职务变化而免责。 其实在中央政法委对法官案件责任终身制提出明确要求前,法官案件责任终身制在一些法院颇具雏形,如2008年云南省高院出台的《关于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颁布实施的《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试行)》中规定案件责任终身制适用于各自省属范围内的法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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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gongyi)